定义
本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向个人发放的,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的贷款,主要用途为购房、住房装修、购车等。
贷款对象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,重点是国内优质大中型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,政府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。
贷款条件
(一)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(二)信誉良好,遵纪守法,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;
(三)有明确的贷款用途;
(四)购房贷款申请条件符合人民银行、银监会有关规定;
(五)本行认为的其他条件。
贷款额度
(一)购房贷款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总价款的80%;
(二)住房装修贷款不得超过装修合同约定总价款的70%;
(三)购车贷款不得超过所购车辆总价款的70%。
贷款期限
(一)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,且借款人年龄+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;
(二)住房装修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,且借款人年龄+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;
(三)购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,且借款人年龄+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。
贷款担保
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,办妥担保手续。
贷款保险
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原则要求办理财产保险(购车贷款必须参加保险),保单必须明确我行为第一受益人。住房按揭贷款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。